重慶通過民航條例 航空產業有序發展
飛機已經成為越來越多人出行的交通工具,但是你知道航班延誤或者取消應該取得哪些支持嗎?哪些行為不允許在凈空保護區發生嗎?
在重慶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重慶市民用航空條例(草案)》提交會議審議。
重慶航空事業壯大需要條例做法律保障
數據顯示,近年來,重慶市已建成江北國際機場和萬州五橋、黔江武陵山機場,到2020年,還將建成巫山、武隆機場,全面形成“一大四小”運輸機場格局。2017年,江北國際機場旅客吞吐量3871.5萬人次,貨郵吞吐量366萬噸,分別位居全國第9位、第11位。同時,重慶市通用航空發展也順利起步,已建成兩江新區龍興機場,開工永川大安、萬盛江南通用機場。
“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推進,民用航空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加快,民用航空產業必將成為未來重慶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重慶市交委主任許仁安介紹,通過立法保障民用航空事業的快速發展,對于優化重慶投資環境,提升城市品質和形象,促進對外開放和經濟發展有著重要作用。
條例草案的說明中稱,隨著民航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推進和相關管理權限下放,有必要通過地方立法進一步理順重慶市的民用航空管理體制、明晰部門職責、細化管理措施、強化發展保障,為推進重慶民用航空事業持續向好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航班延誤或取消要及時公開發布
草案指出,航班發生延誤或者取消,機場管理機構、航空運輸企業應當及時連續公開發布有關航班延誤或者取消的信息、原因及補救措施。因航班大面積延誤造成運輸機場地區大量旅客滯留和地面交通堵塞的,運輸機場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疏散旅客、疏導交通。
航班延誤或者取消后,航空運輸企業及其代理人對旅客、貨主提供的服務或者補償,按照國家規定、合同約定執行。
此外,機場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和相關技術規范在運輸機場配備候機、餐飲、停車、醫療急救以及無障礙等設施、設備,為旅客提供候機、飲食、購物、郵政、通信、金融、停車、醫療急救等服務場所。
機場商品服務者不得任意抬高物價
之前有網友爆料,在國內某機場吃到78元一碗的牛肉面,餛飩59元一份……以后機場商品服務者或許不能再任性。
《重慶市民用航空條例(草案)》中要求,運輸機場地區內的停車、廣告、零售、餐飲、通信和航空地面服務等經營性業務,機場管理機構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有償轉讓經營權。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與取得經營權的單位、個人簽訂協議,明確其服務標準、收費水平、安全規范和責任等事項。取得經營權的單位、個人應當守法經營、文明服務,接受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不得任意抬高物價、從事不正當競爭、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強制他人接受有償服務等。
高速公路服務區也可以設立直升機起降點
很多人在高速公路堵車的時候,常常在想,如果飛機能夠在高速公路上飛起來,該多好啊,這或許不再是夢想。草案中提出,符合條件的高速公路服務區、醫院、學校、體育場、城市核心商務區、一百米以上高層建筑、重點交通樞紐節點等,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立直升機起降點。
這些場地設施,可以按照通用機場布局規劃要求,預留直升機起降點。
草案也提出,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將應急救援、防災減災、醫療救護、生態環境保護等公益類通用航空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加強經費保障;支持通用航空企業開展農業、林業、工業、人工影響天氣、環境監測等生產類通用航空服務。
鼓勵有條件的通用航空企業拓展公務飛行、航空游覽、飛行培訓、私人飛行、通航短途運輸等消費類通用航空服務。
草案還規定了禁止在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從事下列活動:
(一)修建可能在空中排放大量煙霧、粉塵、火焰、廢氣等不符合機場凈空要求、影響飛行安全的建(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
(二)修建靶場、強烈爆炸物倉庫等影響飛行安全的建(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
(三)設置影響機場目視助航設施使用或者民用航空器駕駛員視線的燈光、激光、標志或者物體;
(四)種植影響飛行安全或者影響機場助航設施使用的植物;
(五)飼養、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動物,升放無人駕駛的自由氣球、系留氣球、風箏、孔明燈、航模和其他升空物體;
(六)排放大量煙霧、粉塵、火焰、廢氣等影響飛行安全的物質;
(七)焚燒產生大量煙霧的農作物秸稈、垃圾等物質,或者燃放煙花、焰火;
(八)在機場圍界外5米范圍內,搭建建筑物、種植樹木,或者從事挖掘、堆積物體等影響機場運營安全的活動;
(九)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影響民用機場凈空保護的行為。
在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外從事上述活動,不得影響民用機場凈空保護。無人駕駛航空器的使用不得影響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并遵守國家和重慶相關規定。
此外,草案還規定,禁止在距離航路兩側邊界各30公里以內的區域內修建對空射擊的靶場,修建影響飛行安全的建(構)筑物或者設施,禁止從事其他可能影響飛行安全的活動